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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adiohead
2008-1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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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对于自己和一个英国乐队的联系的描述放在这里,而不是豆瓣里,是有原因的,当然。我坦白的说,我听了他们的歌,除了飞贼在韩国人开的西餐店里用她前男友的MP3给我放的那首以外,我根本没法喜欢他们,甚至连听完一整首都是要用意志强迫自己的。实际上,就连飞贼放的那首,我也觉得是她放错了,那歌应该根本不是Radiohead的。由于某个原因,我曾经试图努力喜欢上他们。结果我败得五体投地,而那个促使我动用意志的理由,也已经云淡风轻了。
把它写在这儿,是因为我觉得它恰好在我最近的生活里,担当了一种诡异现象的代表。
1、和人聊天时第一次知道Radiohead
2、我正在看的小说里,主人公们在评论RH的歌
3、他们的歌出现在飞贼的MP3里
4、关于他们专辑的记忆出现在我恰巧翻的HANA1里
5、前天看的电脑里一部放了很久的电影,里面一个被抢劫了的人说自己的IPOD里面放了RH的歌,在被嘲笑之后,他的IPOD被抢走了。抢他的人很快就被朱迪福斯特干掉了,当然这又是另一码事了。
看出来了么?我只是想说,如果你的生活一下子被什么陌生的元素闯入了,不久你会发现这个元素具有一种无孔不入的诡异超能力,它可以假装不经意的出现在你生活中任何一个看似理所当然的地方。也许你会觉得“它其实本来就该出现在那些地方,这并不以我的意识为转移,只是我才知道它,所以会格外留意一下而已”。或许是的,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这属于“偶然之中的必然”。而当这个元素被不同角色所充当时,对人的意义显然又是绝不相同的:
1、如果它是一种你不爱的食材,你会觉得自己真衰;如果它是一种你爱的食材,你会想为什么自己以前不知道它
2、如果它是一首你不爱的歌,你会觉得这个社会的主流品味真恶俗;如果它是一首你爱的歌,你会想这次是时髦赶上我了
3、如果它是一个你避之不及的人,你会觉得对方一定是盯上你了;如果它是一个你一见钟情的人,你会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
……
看来不过还是应验了那句老话:人们只愿意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事。也正因为如此,世间才有这么多一厢情愿在上演吧……生生不息的其实只是我们心底那份自欺欺人的贱,当然也有人把这称为:对幸福孜孜不倦的追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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